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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回大佬少年时[穿书] 第107节

    她又想,其实陈焕走了也好,这样她就没有回头的路。
    既然注定她要死,何必再去连累别人。
    陈焕,不,是霍秉庭不和她牵扯上关系,一定能长命百岁。
    也会和别人有天长地久。
    那这样也很好。
    她虽然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,可是却忍不住又想哭了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大学报道离开宁市之前,姜蘅去了七院附近的那座秀光寺。
    叶绿漪经常来这边烧香,姜蘅陪着人来过。
    这边地处偏僻,寺庙在半山腰,来往香客并不多。
    姜蘅上完香临走又看了眼木制的牌匾。
    陈焕不在了,叶绿漪也从七院离开了。
    她以后也很少会回宁市,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来了。
    姜蘅求了菩萨,保佑那两个人能长命百岁,她总有种错觉,仿佛一转眼就能看到英姿勃发的少年。
    那是属于她的少年。
    姜蘅走到一半的时候,回头看了眼,午后的阳光,透过树叶的方希,晒在已经历史久远的石板上。
    那里什么人都没有。
    __
    烟雾缭绕的佛堂,霍川看着走进来的少年,从蒲团站了起来,在旁边铜制的水盆里洗了下手。
    “我都安排好了,你什么时候走。”他的声音透着点冷清。
    “都可以,大哥。”少年的眉目冷峻,穿着一身黑衣更显得沉静。
    霍川点了下头:“不用见姜蘅一面吗?她后面去医院好几次,问你母亲去哪里了。”
    叶绿漪的死对外宣传是病故,她本来就没名没分,也没什么亲人朋友。
    这种事情对豪门是丑闻,像来秘而不宣,已经隐秘下葬了。
    霍川在家里的佛堂,给她立了牌位,这是不合乎规矩的,只是没人敢提出异议。
    不过人都已经死了,做这些也只是安慰活着的人而已。
    被霍川斗败的二叔,被送到了印度,上个月传来消息已经自杀了,老婆儿子不准回国,已经被强制入了印度户籍。
    另外他的几个弟弟日子也过得不舒坦,战战兢兢怕霍川什么时候心情不好,拿自己开刀。
    他们从前对霍川不好,现在又有无数把柄落在对方手里,刀子将落未落,日夜担惊受怕,滋味不好受。
    陈焕抬眼,静默了两秒后说:“不用。”
    他怕见了,自己就舍不得走了。
    霍川点了下头,“那好吧。”
    从前意气风发的少年,一夜之间变得静默了起来。
    谁都不知道他那个晚上经历了什么。
    霍川把佛珠拢在手腕上,想了下又说:“你自己一个人万事小心,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麻烦告诉我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少年和叶绿漪的眉目有五分相似,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。
    霍川对他的感情很复杂,一方面觉得他不容易,一方面又想自己在十二岁就被送走了,陈焕十八岁了。
    既然这样,那就没什么他不能接受。
    “秉庭,你走之前上一炷香吧?”
    霍家的佛堂是霍骁以前弄得,一直保留了下来。
    霍川最近常常会想到从前的事,他才四十岁,却仿佛已经活了很多年,早就舍弃了人间的喜怒哀乐。
    他偶而会过来坐坐。
    他听说,她生前就很喜欢去寺庙。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”
    他不信佛,佛庇佑所有人,偏偏不庇佑他。
    霍川又问:“你不恨你的小女友吗?”
    “没有。”陈焕说完就走了出去。
    她没有做错什么,只是不喜欢他而已,这也不是错处。
    他只会给身边人带来困扰。
    如果他是姜蘅……也是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    那天陈焕接到了电话,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情去机场的。
    途中有个人撞了他一下,等上了飞机,他才发现手机不见了。
    后来他听人说,姜蘅病了,去了医院。
    她那几天一定很害怕,可是却找不到自己。
    叶绿漪死的时候他不再,姜蘅找他的时候依然不在。
    陈焕当然知道……一直有人前赴后继找自己麻烦,是霍川帮忙挡掉的。
    他以为可以不管不顾,过自己的日子,可是后来才明白,有些东西躲得再远都没用。
    叶绿漪躲在宁市这么多年,最后也没有好下场,也许终有一天,他也会成为姜蘅的累赘。
    所以她要分手,他一句话也辩解不出来。
    她有太多选择,大概不和自己在一起,会快乐很多。
    陈焕突然明白自己的愚蠢渺小懦弱,什么都做不了。
    如果他够强大,也许叶绿漪就不会死,也许……他就有勇气去挽回。
    不会只是求对方别走,一句解释也说不出。
    他和叶绿漪在其他人看来,是那哥男人的软肋,他们才会一再逼迫。
    如果不是这样,她也不会精神状态不好,走上绝路。
    他怕有一天,那些人知道姜蘅是他的软肋,又凑上来。
    他原本就不想把那些苟且给她看,可是躲不开,自己早就在这个局里面。
    要么任人肆意践踏,要么变强。
    就算是姜蘅愿意跟他走?然后呢?
    他连着保全自己都勉强,要怎么去实现那些轻飘飘承诺。
    所以那个自以为是的陈焕,已经死了。
    以后他是霍秉庭。
    ———
    乐团彩排结束后,姜蘅把古琴放到了琴盒里,背上包准备走。
    “明天你要去医院吗?”周千诗拍了下人的肩膀问。
    她和姜蘅一个乐团,两个人平时关系也不错,所以她很了解对方的习惯。
    简直是个五十年代的人,她的爷爷奶奶都没对方这么爱保养。
    像是入了魔怔,仿佛人生最大的爱好就是保养身体!
    从来不喝冷水,不吃油腻生冷的食物,每天按时起床,睡前一定要泡脚。
    不过其实她也很羡慕对方的自制力,皮肤真的超级好!看不到毛孔上台都不用底妆!
    不过姜蘅最厉害的是每两个月就要去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!
    特别是今年,频率居然变成了一个月一次。
    简直让人无法理解……这到底是什么爱好,难道是喜欢医院?或者是钱太多没地方花出去?
    姜蘅:“是啊,刚好明天不用彩排。”
    周千诗笑了下:“那我和你一起去吧,你到时候叫我?虽然我不像你查得那么频繁,但是一年一次还是要的。”
    姜蘅想了下:“那我开车来接你?”
    反正两个人的家隔得不远。
    “好啊,那麻烦你了,有自己的车就是好。”
    姜蘅:“明天早上别吃饭,要空腹八个小时。”
    “好的,看来你都有经验了。”
    周千诗叹了口气,有自己的房子和车真好。
    说起来姜蘅能有这么多时间折腾,那是因为对方不缺钱,哪里像是她,每个月两千多的租金,还得早起挤公交地铁,活得很心累。
    每天回家都累得半死,想精致都不可能。
    姜蘅过得和自己以前……也没有什么区别。
    她怕是不能有大出息了,不过这次大学,她转到了编曲系,想学点新的东西。
    姜蘅上学那年就买了房,毕业买了车,编曲系也不好找工作,所以她依然在民乐团上班。
    没有表演就每个月底薪三千,有表演最多也每个月拿一万多,这个工作是不能发大财,也留不住人,很多人干不了多久就转行了。
    姜蘅虽然只有两年半的资历,也算是里面的老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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